根据《广东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省科技厅对省实验室自主立项管理要求以及东江实验室自主立项计划,现启动2024年度东江实验室自主立项卓越青年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和说明
(一)申报限制要求
1、每个申请人限申请1项2024年度实验室自主立项项目,且申请人申请和在研的省基金项目总数限2项。
2、申请人已获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达到3项(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类项目,普惠性政策类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或已经提交2项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的,不得申报。
4、申请人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5、申请人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研究团队项目的,不得申报。
6、申请人因发生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不得申报。
(二)科研诚信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
申请人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三)经费管理要求
1、项目经费使用均试行“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2号)《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科研项目“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应按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粤财规〔2023〕3号)以及实验室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请人根据申报指南(附件1),编制项目申请书(附件2),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项目执行时间起始统一填写2025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三)《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科研项目“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可登录东江实验室智慧管理平台在“首页-规章制度”中下载。
三、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3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钰婕
邮箱:yangyj@gdlhz.ac.cn
电话:0752-2781073,18293191161
附件:
附件1 东江实验室2024年度自主立项卓越青年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 东江实验室2024年度自立项目卓越青年项目申请书模板.docx
附件3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学科申请代码(2024版).pdf
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
科技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